收案辦法
一、床位申請程序:
- 1、個案經由他院轉入、社區轉介或自由式至護理之家登記,個案基本資料(個案姓名及聯絡人地址、電話)
- 2、護理人員向個案或家屬作護理之家環境、照護方式、入院費用之解釋說明。
- 3、有床位時通知個案本人或家屬,約定協談及評估地點與時間。
二、 協談與評估程序
- 1、個案或家屬提出床位申請後,機構護理長至住處訪談或到院評估,以確定個案是否符合入住機構之條件。
- 2. 個案需備妥三個月內之檢驗報告及一週內阿米巴桿菌性痢疾、寄生蟲、胸部、轉介單或診斷證明。
- 3、入住合適性評估,符合入住條件者,即填寫入住許可證。
- 4、護理人員完成初步身體評估(如初訪個案評估表),給于護理之家定型化契約書,說明照護方式及家屬義務責任。
- 5、協談評估當天即入住者,入住許可證、病歷摘要及身體評估表隨同個案送往護理之家。
- 6、談評估當天未入住者,病歷摘要、身體評估表送至護理之家歸檔, 個案至住處等候通知。
- 7、符合入住條件者,則提供合適之轉介服務。
- 8、協談評估過程中,個案及家屬需同時在場。
三、入住程序
-
1、個案備妥入住相關資料
(1) 入住許可證。 (2) 個案身分證。 (3) 個案健保卡。 (4) 需備物品。 -
2、辦理入住手續
(1) 繳交保證金及照護費用。 (2) 繳交護理之家定型化契約書。 (3) 護理人員給于個案及家屬入住護理。